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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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再次被评为“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

发表时间:2016-12-27 15:21:26   浏览:
   2008年1月9日我所经山东省司法厅、山东省律师协会评选复核,再度被评为“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。我所是上届全省49家“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之一。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是对一家律师事务所政治素质、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等的全面肯定,是对一家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的评定。我所将戒骄戒躁,珍惜荣誉,加倍努力,为建设平安滨州而积极努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