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,创建于1992年10月14日,是目前山东省规模较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,拥有律师及工作人员近40人,固定资产近三千多万元。
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以“靠服务质量立本,靠专业能力立足,靠律师道德立业,靠团队精神立所”作为服务宗旨,坚持走规范化、规模化、专业化发展道路,以向广大客户奉献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,以良好的业绩赢得了各界的广泛赞誉,在连续荣获“滨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”、“滨州市行风建设示范先进单位”、“滨州市青少年维权中心指定服务单位”等称号的基础上,近些年来,我所又多次荣获“滨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、“山东省、滨州市青年文明号”、“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”等多项荣誉称号。我们的优势:
一、齐全的专项资格
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单位及两名律师2007年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列入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单;2004年12月我所经山东省国资委筛选,取得了为省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、主辅分离、产权交易等出具律师鉴证意见及经济鉴证证明的资格。2011年又取得在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从事企业挂牌业务资格。这些专项资格的取得为我所从事各类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这些资格为我们向广大客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供了坚实的基础。
二、可贵的服务品质
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始终贯彻“诚信、高效、优质、开拓、热情”的服务宗旨,我们有强烈的团队精神,强调团队协同作战;我们以“客户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”作为根本原则,把客户交办的具体业务都当成事务所信誉追求的组成部分,一切为客户着想,作客户的忠实的法律代表。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服务信誉。
三、专业的服务团队
山东黄河律师事务所设有刑事法律事务部...